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
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要求,现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春季学期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30分,初试+复试合计70分(其中初试20分,复试50分)。
一、申请材料审核(30分)
学院成立3名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满分3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得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注:所有申请材料(即按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和《科研能力证明材料》)两种材料均需提交1份正常PDF版和1份匿名PDF版(考生、报考导师姓名均需匿名),正常及匿名版PDF版文档均需分别合并为1个PDF文档,文档使用考生姓名+文档内容名称命名,每个文档大小在10M以内。
二、初试(20分)
(一)初试采取考生提交撰写的科研报告,学院组织评阅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撰写的科研报告交至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学院组织3名专家对科研报告选题、文献综述、工作量、反映作者的理论基础与专门知识、体现作者的科研能力、报告撰写、格式等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后评分,满分2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初试得分。
科研报告要求:
1.需与所报考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相关;
2.不少于5000字;
3.与申请材料同时提交1份正常PDF版和1份匿名PDF版,文档使用考生姓名+文档内容名称命名,文档大小在10M以内;
4.科研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未达到“申请条件第(五)条”(满足“1.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2.其他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的往届或应届毕业生;3.取得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三项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初试需增加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考核方式为对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或初稿)进行评阅评分。
未达到申请条件第(五)条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交本人硕士学位论文(或论文初稿)2份(其中1份正常PDF版,1份匿名PDF版;在读硕士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正常PDF版由申请人本人及硕士导师电子签名,加盖硕士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单位章或学院公章。文档使用考生姓名+文档内容名称命名,文档大小在20M以内)。
学院组织3名专家根据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评价后评分,满分10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申请人考核得分,平均分超过60分为合格,允许参加复试。
三、复试(50分)
综合考核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综合考核复试分为以下两个环节:
1.外语面试(20分):
(1)考生做简短外语自我介绍;
(2)考生根据抽选的短文进行阅读、翻译、回答问题;
(3)考核专家针对考生发言提问,进行交谈。
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外语面试得分。
2.专业综合面试(30分):
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5分钟介绍,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生抽取的专业题目进行提问由考生作答。由考核专家对考生实行无记名评分,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得分。
四、其他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2020年12月18日17:30前,申请人提交发送以上所有申请材料PDF版至jdxyjwb@hrbeu.edu.cn邮箱,此时间节点后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复试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下午13:00(预计24日下午进行网络条件测试)
复试考核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使用“腾讯会议”为软件平台,“钉钉”为备用平台。相关远程复试要求及说明见附件。具有复试资格人员名单网络条件测试时通知。
5.“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不含硕博连读考生)需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缴纳报名费,申请人需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选择“2021年度秋季学期博士报名费”缴费项目,正确填写身份证号和本人姓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
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
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2月18日
各位考生需妥善保管缴费证明(截图),以便在复试考核工作中进行审核。
6.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均需在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
cn/payment/缴纳机电工程学院秋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100元/人次,缴费时间12月19日-25日。未缴纳复试考核费的考生无法参加复试考核,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考生须在复试前了解并掌握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8.根据有关规定,复试考核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9.有关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及说明见附件。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若迟到超过15分钟,按缺考处理。
10.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考核者,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11.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学院将对考生调档并政审,未提供政审材料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12.考生可领取报名费、复试费发票,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要求及学校文件执行。
六、监督和举报
电话:045182569710,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