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立志服务国防科技事业。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轮评定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定程序,坚持评定条件。在符合条件的评定对象范围内,以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为优先原则评定,做到各专业及班级的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定、材料审核和公示报送工作。评审委员会以党委副书记(书院执行院长)为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评定过程设置答辩环节,采取差额评选、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学生名单。本科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将依据学院公示结果。
二、报名原则
1.2023-2024年度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无需再次申报;
2.已获评2023-2024年度社会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若本次未获评国家奖学金,则维持原获奖学金不变,若本次获评国家奖学金,则原获奖学金无效;
3.其他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
三、评定标准及名额
2.奖励对象为2021、2022、2023级本科在校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评选方式
1.采用自愿申报、集中审核、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学院综合测评中心协同各年级负责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通过资格审核的参选人均可进入答辩环节参加答辩;
3.每人至多兼报三项奖学金奖项,以上所有奖学金之间均不兼得;
4.每项奖学金答辩后由评委现场采用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评选出获奖名单,获奖者自动取消兼报的其他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报名方式
1.申报者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表及汇总表,将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所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78322966@qq.com。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命名方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王某110000199910018888申请审批表。
2.申报者在链接中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
https://www.wjx.cn/vm/Qw7YVF7.aspx#
《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https://www.wjx.cn/vm/OttOxgO.aspx#
3.所填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填各类奖项应均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所获得。
4.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布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
六、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者准备3分钟答辩,申报多项奖学金的答辩者仅需答辩一次(无需准备PPT)。
3.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如遇特殊情况,向辅导员申请同意后,可委托本班同学代为答辩)。
4.11月8日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名单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将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受理。11月11日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无异议的奖学金名单上报学校。
投诉建议电话:0451-82518359。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