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3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申请-考核”制。2019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第二次春季学期进行补充招生,将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春季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对于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申请材料审核20分,初试+复试合计80分(其中初试20分,复试60分)。
一、申请材料审核(20分)
学院成立3名专家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满分2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得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注:申请材料需提交2份正常装订版(即研究生院通知要求申请材料)和3份匿名版(考生、报考导师姓名均需匿名)
二、初试(20分)
(一)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撰写的科研报告交至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学院组织3名专家对科研报告选题、文献综述、工作量、反映作者的理论基础与专门知识、体现作者的科研能力、报告撰写、格式等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后评分,满分2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初试得分。
科研报告要求:
1.需与所报考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相关;
2.不少于5000字;
3.与申请材料同时提交1份非匿名版和3份匿名版(纸质版);
4.科研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
(二)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未达到“申请条件第(三)条”的申请人,初试需增加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硕士学位论文4本(打印后装订,其中1本非匿名,3本匿名;在读硕士提供学位论文初稿,非匿名版由申请人本人及硕士导师签字,加盖在读硕士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单位章或学院公章)。
学院组织3名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进行评价后评分,满分100分,取3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申请人考核得分,平均分超过60分为合格,允许参加复试。
三、复试(60分)
综合考核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综合考核复试分为以下两个环节:
1.外语面试(20分):
(1)考生做简短外语自我介绍;
(2)考生根据抽选的短文进行阅读、翻译、回答问题;
(3)考核专家针对考生发言提问,进行交谈。
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外语面试得分。
2.专业综合面试(40分):
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5分钟介绍,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生抽取的专业题目进行提问由考生作答。由考核专家对考生实行无记名评分,取专家评分的平均分记为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得分。
四、其他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附件下载:附件:科研报告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