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且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三、复试内容与考核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根据机械工程学科培养目标与要求,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2.复试考核方式 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10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成绩(20分)+专业综合面试(80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20分。考生请准备5分钟外文自述。 专业综合面试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80分。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及体检安排 1.复试时间:2015年05月08日08:30。 2.复试地点: 61#3031、3045机电工程学院会议室。 3.请考生于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节假日除外)至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医院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为:上午8:00-11:30。详见附件体检须知。 五、材料审查与评价 除考生报名时已提供的材料外,复试时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 2. 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不需提供,入学报到后需携带备查);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同时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4.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5.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 以上1、2、3项材料复试后,原件将返还考生,第2项材料需提交复印件。 注:2015年05月07日14:30考生需至哈尔滨工程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61#3040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学校下达给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内,复试合格的考生为拟录取,国家和学校将继续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对于报考资格不合格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4. 所有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阶段的考试费100元/人,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 网银缴费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我校应届毕业和往届毕业的硕士生、生请使用在校期间的硕士学号登陆后缴费,我校技工请使用工号登陆后缴费,其他人员请使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陆缴费。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报考学院名称、本人身份证号、复试考生姓名正确无误。 收费起止时间:2015年5月6日-15日。 5. 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 6.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学院。凡入学后人事档案没有到我校录取学院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下载:相关表格
附复试名单: 机电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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